目前,食品安全形势严峻,商家在食品标签上经常使用一些具有欺骗性的文字来误导消费者。近日,国家卫生部修订了国家强制性标准 GB7718-2011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该标准将于明年4月20日正式实施。
新修订的标准规定了食品标签应符合法律规定,并且真实准确、通俗易懂。同时规定标签应该醒目,而且不得包含暗示性的语言、图形和符号或者暗示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效。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,若使用拼音,则拼音不应大于相应的汉字。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、配料表、净含量和规格等内容。
标示“新创名称”、“奇特名称”、“音译名称”、“牌号名称”、“地区俚语名称”或“商标名称”等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(词语)时,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,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。食品标签上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同时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。